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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宣告

【連結】:常見遺產糾紛問題

​​【其他】:《留分》、《囑無效》、《二年內贈與是遺產嗎?

成功與實蹟 | 專業遺產繼承律師- 林柏男律師

一、監護宣告申請成功

二、改定監護成功

  1. 原監護人挪用被監護人的金錢,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,法院更改監護人
  2. ​原監護人不當管理財產,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,法院變更為共同監護,加強監督管理

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7號5樓

松江南京 6號出口
電話:02-2518-08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