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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如何規避特留分?
藉由事前規劃安排,透過遺囑及金融工具,調整遺產比重,進而達到規避特留分的目的。使財產安排能依循立遺囑人的意思。
舉例:陳老先生有房子3,000萬、現金500萬,陳老先生想將房子給兒子、現金給女兒。但500萬現金是不足夠支付女兒的特留分(875萬)。經過專業規劃後,使用金融工具將房子調整為500萬,陳老先生將現金500萬給女兒是足夠支付女兒的特留分(250萬)。
透過專業的規劃,達到陳老先生將房子給兒子的目的,也同時處理特留分法律的限制。
律師說:繼承人如果有「喪失繼承」的事由,因為已經不是繼承人,自然也不用給特留分。所以「喪失繼承」的繼承人,不能請求特留分。
民法第1187條:遺囑人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,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。
民法第1225條:應得特留分之人,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,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,得按 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。受遺贈人有數人時,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 比例扣減。
因為民法有特留分規定,所以繼承人安排的分配若是會違反特留分,則需要特別規避特留分。
律師說:「特種贈與」是我國民法承認的遺產預付,但非特種贈與的「遺產預付」,目前法院見解不甚統一。但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,已有不少下級法院開始採納。
坊間有遺囑信託可以規避特留分的誤解。其實遺囑信託還不足以達到特留分規避的目的,如前所述,要透過遺囑及金融工具的雙重安排,才會達到規避特留分的效果。先前贈與也可以處理特留分問題,但有時繼承人仍想保有財產的控制權,先前贈與就不是那麼的適當。
【蘋果日報】:536億 遺產全給張國煒 大房翻臉
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辭世,估約留下536億元遺產,本月14日出殯後,16日家族開封遺囑,大房、二房等繼承者均在場,驚見張榮發將所有財產獨留二房獨子張國煒,大房當場有人表明「無法接受」,氣氛緊繃。張國煒前天自任總裁前,則在一場主管會議中提及遺囑內容,並擔心爆發接班人之爭,潸然淚下。【評:未妥善處理好規避特留分】
律師說:在生前就規劃特留分規避的效果最好,如果已經開始繼承,那就是要進行特留分訴訟了。